跨考会计考研推荐院校排名,跨考会计专业考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考会计考研推荐院校排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跨考会计考研推荐院校排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专业跨什么专业考研比较好?
会计考研跨考一般不限专业,但是跨考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比较好通过。推荐跨考专业有财政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会计专业考研方向有会计理论与方法、公司理财与资本市场、审计理论与方法等方向。
会计跨考哪个专业容易些?
会计本身属于管理学,所以跨考可以考虑相关度高的专业,例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情档等专业;有一定相关度的专业例如:金融学、财政学等;心理学专业可以跨考,没有什么专业限制,学起来也比较简单,你本科专业和心理学也会有交叉的方向。
会计专业考研可以跨哪些专业?
会计专业群。
会计类专业考研可以选择财务管理方向的专业。会计类专业主要是学习如何做账的同时,也要学习财务学的相关知识,考研的话可以跨考财务管理专业,这样你就可以到国家的有关部门工作,也可以到大型的企业集团工作。
会计学考研,学校难度排行?
个人认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对外贸易大学、中山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政法大学等难度很大,难度排在前十。
本科会计学考研想跨考法学,有哪些学校可以选择?有没有捷径可走?
法学可选的学校很多,中国政法等政法类大学以及人大、武大等综合性大学。
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可以了解法学专业各学校的情况。结合自己想学习的方向,以及个人的学习能力有侧重的比较选择。
考研是没有捷径的,沉下心来学习是最有效的。不过考研也是有难易之分的,既然选择了跨专业,接下来就看是否跨学校。
可以先了解下本科学校法学的实力情况,以及导师的研究方向。考本校肯定会有优势,不过还是看个人选择。
本科会计专业跨考法学的话,建议首选法律硕士(非法学),同时冲击全国名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当然最好,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大光华法学院、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也是非常不错的。与此同时,财经类名校也可以考虑,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当然了,几大专业性政***校也是很好的选择。
本科会计学,跨考法学类研究生,除了你想读博士之外,选择法学学硕考研真的意义不大,因为难度确实大挺多,录取人数也较少,主要是相对本科就读法学专业的同学,确实没有优势。即使考上了,一般功底也不如本科法学的同学扎实。当然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体现你跨考的复合型专业优势。
跨专业考研,一定要体现跨考的比较优势。法律硕士这个专业,由于各校招生人数都比较多,所以相对学硕而言,是非常容易冲击名校的。除了学费稍贵,在某些地区的公检法公务员招考中会对本科专业同为法学有[_a***_]之外,真的算是跨专业考研中比较有选择优势的选择了。
本科会计专业,你就要争取通过CPA注会,硕士阶段再通过法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样,法考+注会,加上名校,在就业市场上,你的竞争优势就真的相当明显了。
我认识好几个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持有这“双证”的,发展真的都非常不错的。
谢邀。
本科会计学,想考法学的话,其实选择还是比较多的,咱们从两个方面分析下吧:
首先说专业,我默认你是想考纯法学的专业,就是0301下设的那类专业,而不是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类的非纯法学专业。那你的选择就是两种,一种是0301的法学,一种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这里我还是比较建议你选择后者的,因为前者虽然你也能考,但是竞争压力会非常的大,毕竟跟你竞争的都是本科学了好几年的同学。对于后者,选择的原因还是非常多的,招生学校多、招生人数多、分数要求还低,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考这个专业的同学都必须是本科不是纯法学专业的同学,也就是大家的专业课基础相对来说是比较一致的。
再说学校。对于法学类专业择校的话,分为这么几类吧,这里就不单独说那些985类高校了。第一类:五院四系,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其中西北政法大学算是性价比最高的学校了,如果你以后想在西北地区工作的话,可以选择这个学校。第二类,就是一些法律类专业还不错的211类高校,比如黑龙江大学、辽宁大学、海南大学、郑州大学等,你可以根据你想去的地域,来去针对性的选择。第三类,一些法律类还不错的双非院校,比如:湘潭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
如果你想考法学相关专业,法硕非法学已经算是一个捷径了,你可以先迈入这个门,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职业规划综合性的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方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考会计考研推荐院校排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考会计考研推荐院校排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cckpr.com/post/33325.html发布于 07-04